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业要闻 >> 默认分类 >>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2-08-06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admin 2027次浏览

入汛以来,吉林省各地普降中到大雨。目前,岩土体经历前期多轮降雨已处于饱和,裂隙大部分充水,岩层滑面强度显著降低,再遇强降雨极易引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灾害等突发地质灾害。据气象部门预测,73084,吉林全省大部有雨,局部有强降雨。此外,从多年发生较大灾情看,7月底8月初是吉林省汛期极为关键的时期,也是极易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的关键时期。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2012年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和王守臣副省长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汛期关键阶段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度汛,730,省国土资源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厌战情绪,继续做好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工作,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事件。要密切关注雨情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值班值宿等各项制度,遇有灾情险情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并核实上报。要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调地方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把当前地质灾害防治的严峻形势向政府主管领导汇报,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圆满完成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环境处)

备案编号:吉ICP备12002651号  访问人次:5043233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008号(130061)(点击查看地理位置)

电话:0431-85009060,传真:0431-85676460

网站维护:吉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技术支持与维护